近日, 公安部下发一则通知,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。从6月1日起,开展执行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。
一、何谓“一盔一带”
一盔”指的是安全头盔;“一带”指的是安全带。
二、涉及人群范围
1、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人群:摩托车、电动车作为一种便利、快捷的交通工具,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,大有取代传统自行车,成为国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。截止到2019年初,仅电动车全社会的保有量达到2.5亿辆。
与快速增长的销售量相对应,因摩托车、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,也逐年增加。很多伤亡事故都是因为骑乘人员没有按规定要求,不戴安全头盔所致。
因此,为了保障广大骑乘人员的安全,这次行动,就是进一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,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,提示并助推大家,自觉佩戴头盔的良好驾驶习惯。
受上述消息影响,进入五月中旬以来,头盔的销售大幅增加。价格也节节攀升。各大电商平台的头盔价格纷纷涨至百元以上。甚至有的涨到200多元,让很多欲购买头盔的消费者措手不及。
据报道,这种情况已经引起公安部的关注,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,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,避免影响消费者利益。
2、汽车驾驶员: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,拥有驾驶证的新手司机也日益增多。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,可以很大程度地避免伤亡事故。自觉系好安全带,可以最大程度保护驾驶员的安全。
3、乘客:也许有些人会说,我既不骑电动车,也不是机动车驾驶员,这个通知跟我没啥关系。
怎么可能?
新通知不仅严格要求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,而且对副驾驶,以及后排乘客都有明确要求,乘车时副驾驶和后排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。
开车上路,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,有时驾驶员紧急制动,副驾驶或后排乘客,猝不及防被甩出车外,或者因碰撞受伤的大有人在。因此,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,乘客也要系好安全带。后排儿童要有安全座椅,并系好安全带。
三、违规处罚
关于违规处罚的细则,各地执行标准并非统一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交管部门陆续推出相关细则。
以辽宁省为例,6月1日起,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目前我省正处于宣传倡导阶段,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,以教育引导为主,暂不实施处罚。
对于微信群里疯狂转发的,“6月1日后,坐后排不系安全带要罚款200元。”这一消息,交管部门表态:该消息属误传,后排不系安全带确实违法,但在辽宁省内的处罚标准并没有变。
关于驾驶车辆时,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,依据《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和《辽宁执罚标准(简称)》第十三条第三款,处20元罚款。据介绍,在辽宁省,不规范使用安全带,在普通道路、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处罚标准都是罚款20元,不同的是,这种违法行为如果发生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,还将被扣2分。交管部门表示,安全带是生命保障带,前排、后排都应该系上。
提示广大驾驶人、乘车人,安全头盔、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,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,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、主动系好安全带。